票據貼現業務是銀行以購買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的方式向企業發放的貸款。貼現是指票據(如匯票、本票等)的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金融機構而取得資金的行為,是金融機構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承兌匯票基本流程: ①簽訂商品交易合同 ②送交資料申請承兌 ③報送上級審批 ④同意辦理或不同意辦理 ⑤簽訂承兌協議,蓋章承兌并收費或退回有關資料 ⑥交付票據 ⑦到期收取票款 ⑧到期委托銀行收款 ⑨發出票據及委托收款憑證 ⑩劃回票款或拒絕付款
貸款對象: 票據貼現系指銀行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貸款條件:除流動資金貸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幾點: (1)借款人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2)承兌匯票要素齊全,背書連續,內容無涂改,有關簽章符合《票據法》要求。 (3)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增值稅發票復印件。 (4)匯票不得注有“不得轉讓”或“已抵押”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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